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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建《工程法规》: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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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建《工程法规》: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

  1、行政法规: XX条例(国务院);地方法规: XX地方XX条例(省级、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会);部门规章(XX规定、办法、实施细则)。

  2、效力层级: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,谁制定谁裁决。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,国务院提出意见。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,国务院裁决:国务院认为适用部门]规章,提请人大常委会裁决。

  3、法人条件:①依法;②钱;③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场所:④承担民事责任,有法定代表人。

  4、法人的分类: ①营利法人,有限责任公司,登记或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:②非营利法人,事业单位,社会团体,私立登记,公立成立;③特别法人,机关法人,成立具备法人资格。

  5、法律责任:项目经理部、项目经理、法定代表人,其授权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。

  6、委托代理行为终止情形:①代理期间届满或元成;②双力不想干丁;③双力死了;④代理人丧大民事行为能力;⑤双方法人终止。

  7、转代理(只发生在委托代理中):紧急情况下,为保护被代理人利益的转委托,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。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,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实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,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。

  8、表见代理:本质上为无权代理,但产生有权的代理后果,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。

  9、法律责任:委托书授权不明,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10、用益物权种类: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地役权

  11、土地所有权: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,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归集体所有,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可能是国家的,也可能是集体的。

  12、建设用地使用权: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,可在土地的地表、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:其他建设使用权到期消灭。

  13、地役权: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(可登记,可不登记)。

  14、物权设立。不动产登记,动产交付。

  15、 债的种类:合同之债(约定)、侵权之债、无因管理之债、不当得利之债

  l6、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:财产权、人身权、专有性、地域性、期限性

  l7、 知识产权的种类:专利权(发明20, 实用新型10、 外观设计10, 起点为申请日,邮寄的,为寄出的邮戳日,否则为专利局收到日)、商标权、著作权(文字、艺术、软件作品)

  18、损失赔偿方法:①权利人实际损失;②侵权人非法获利

  19、保证方式:连带责任保证,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。未约定,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。

  20、不能作为保证人:①国家机关:②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;③法人的分支机构、职能部门。

  21、抵押:

  (1)不动产或不动产权利,登记设立: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;②建设用地使用权;③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;④正在建造的建筑物;

  (2)动产,自合同成立时生效。

  22、抵押权的实现:折价、拍卖、诉谈。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、变卖后,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,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。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,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。抵押期间,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,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。23、抵押清偿的顺序: (1)登记>未登记; (2)都登记/都未登记一时间一 债 权比例

  24、质权:动产+权利(钱)

  25、留置:保管合同、运输合同、加工承揽。

  26、定金:①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;②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;③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否则超过部分无效。

  27、建筑工程一切险:①起点:开工日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时,( 以先发生者为准);②投保人:发包人:③保险责任范围: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(火灾+爆炸)

  28、安装工程--切险:①试车考核期≥3个月。②对旧机器不负考核期及维修期的保险责任。

  29、建设工程民事、行政、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

  ①违约责任:继续履行:采取补救措施:赔偿损失:违约金;定金;②侵权责任:停止侵害:排除妨碍;消除危险;返还财产:恢复原状;修理、重做、更换;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;赔礼道歉;③行政处罚:警告,罚款,没收违法所得,没收非法财物,责令停产停业,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,暂扣或者吊销执照,行政拘留:④行政处分:警告;过;记大过;降级;撤职;开除;⑤刑事责任:管制;拘役;有期徒刑;无期徒刑;死刑;罚金;剥夺政治权利;没收财产;驱逐出境

  30、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: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(质量);②重大责任事故罪(违反安全管理规定+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);③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(安全生产设施或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);④串通投标罪;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”情形:死亡1人,重伤3人,损失100万元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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